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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训规定

发布时间:2019-06-11 点击:2

安全文明实训、生产的规定


(一) 不准穿背心、拖鞋进入实训区和上班工作;

(二) 不准穿短裤、裙子、高跟鞋进入实训区;

(三) 不准酒后进入实训区;

(四) 不准在中心非指定地点吸烟;

(五) 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工作时间玩耍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;

(六) 不准戴手套操作旋转加工机床设备和女性不戴工作帽操作;

(七) 不准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,强行进行实训和生产;

(八) 不准在危及自己或他人安全的情况下违章作业;

(九) 不准占用、阻塞实训区内通道或实训区马路及随意停放自行车,应按规定放在车棚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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