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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校内单位来工程训练中心加工零件的说明

发布时间:2014-04-18 点击:2

1.要求所提供的图纸必须正确,有错误的一律不予加工;
   2.图纸必须经指导教师或主管教师先行审查并签字;
   3.所需材料自备;
   4.下载附件中的表格,并填写完整,一式两份,其中一份加工前交给工程训练中心。
   5.联系人:郭主任(13970016675),汪老师(13170887472)
   

   
   登记表附件(右击以下附件名后选择目标另存为或直接左击以下附件名即可下载):
 
校内加工登记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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